华电青岛天然气热电联产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华电青岛天然气热电联产工程项目勘察设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电青岛天然气热电联产工程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满足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
一、招标人(项目法人):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
二、招标内容:华电青岛天然气热电联产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具体如下:
序号 |
招标编号 |
名称 |
标书售价 |
1 |
CHDTDZ076/17-SJ-0101 |
勘察设计 |
4010元 |
四、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华电青岛天然气热电联产工程项目
2.工程规模: 规划容量为3套F级(450MW~480MW) “一拖一”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供热机组,本期建设规模为2套F级(450MW~480MW) “一拖一”燃气-蒸汽联合循环供热机组。
3.建设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兴隆一路6号
4.工程进展情况概述:
华电青岛天然气热电联产工程项目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兴隆一路6号,本期建设规模为2套F级(450MW~480MW) “一拖一”燃气-蒸汽联合循环供热机组。该项目已获得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核准批复。
5.本期工程项目总投资: 245296万元。
6.投资方: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五、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在技术、商务、财务和组织等方面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同时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3. 具有在投标截止日保持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4. 2012年1月1日起至今必须具有不少于1台套9F级及以上燃机机组及2台套600MW级及以上超(超)临界火电机组工程的勘察设计业绩(已投运)。
5. 设计总工程师具有9F级燃机设总业绩,10年以上工作经历。主要设计人应具有同类型、同容量或以上燃机电厂设计经验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
6. 近三年内投标方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所承揽工程未发生因设计原因造成的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无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7.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备注:投标人的勘察设计业绩、设总和主要设计人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合同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联系方式等)及投运证明等,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否则视为无效。
七、公告时间:2017年5月11日至5月17日。
购买标书时间:2017年5月11日至5月17日17时整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