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地铁16号线工程机电系统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自购物资竞争性谈判公告
1.采购条件
1.1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地铁16号线工程机电系统施工总承包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京城市快轨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采购人获得的工程建设资金,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工程临建物资(设备)已具备采购条件,依据《关于北京地铁16号线机电系统总承包工程物资申请计划的批复》(电建物【2017】第45号)意见,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地铁16号线工程机电系统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作为采购人,现实施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1.2采购组织形式
由采购人自行组织,对投标人资格条件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工程概况
北京地铁16号线线路起自六环外北安河,终点设在抗战雕塑园西侧,五环路东侧,跨越海淀、西城、丰台三个区,全程约50公里,共计29座地下站(含区间)。本工程包含通风空调系统、给排水及消防系统、动力照明系统(含站前广场照明)、二次隔墙及设备区装修四个专业。
2016年底已开通北段:西苑站(含)以北至北安河站(含),共计10座车站,其中(肖家河站)甩站通车。
2018年底开通南段:丰台南路站(含)以南至宛平城站,共计5座车站。
2019年底全线开通:剩余丰台南路站(不含)至西苑站(不含),共计14座车站。
项目建设单位为:北京城市快轨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华铁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地铁16号线工程设备监理3标总监办;设计单位为:中铁电气化勘测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2014年5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9年12月28日。
2.2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物资为临时设施用彩钢板房,包件划分、物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地点、收货单位等见《采购物资包件一览表》(公告附表一)。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物资经营范围,有五年以上投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并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3.2许可和认证要求:具有投标物资生产、安装资质证书,通过IS09001质量、IS014001环境、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
3.3生产能力要求:具备月生产、安装彩钢板房15000平米能力。
3.4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2015、2016年销售业绩、财务状况良好,年均销售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提供近二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该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等主要财务报表。
3.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技术人员配备合理,组织机构健全;投标物资原材料质量合格,生产工艺先进、体系完善,投标物资原材、产品指标符合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采购文件技术规格书要求,提供由质量监督机构及相关认证机构认可的第三方专业检验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合格、有效的型式检验报告或委托检验报告检测报告。
3.6供货业绩要求:近三年在大中型建设项目供应业绩良好,提供不少于三个项目投标物资中标额200万元及以上供货业绩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等)。
3.7履约信用要求:近三年在大中型建设项目供应履约良好,提供不少于供应额200万元以上三个项目由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资料;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2年内,未发生过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情况,在参与投标、合同履约无不良记录,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无不良记录。
3.8其他要求:投标人具备设计服务能力,能够进行方案优化,提供技术服务能力;能够提供投标物资安装、运输方案。
3.9不接受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招标人限制投标的供应商。
3.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并于2017年5月11日至2017年5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下午14:00时至16:0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