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范围
华能重庆两江燃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辅助性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合同相关条款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
二、服务期限
本次招标计划服务期限:暂定为12个月,若合同履约过程中无重大违约情况。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有统一要求或有政策性变化,以及投标人不能履行或按时完成合同内的服务项目,双方经友好协商,按照实际月份及考核情况结算相关费用后,终止合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3个类似辅助性工作项目的业绩;
3.3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4投标人应满足招标公告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所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4.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5月12日9:00起至2017年5月16日17:00止, 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盖章扫描版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业绩合同(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主要内容、合同签字页)等报名资料扫描件,制作成一个WORD文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5.1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5.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4.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4.5.5招标文件费:1046元。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