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贵州华电大龙有限公司2号机组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二、项目公司:贵州华电大龙有限公司。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六、招标内容:
标段名称 |
标书售价(元) |
招标内容 |
A标段(脱硝超低排放改造) |
1200 |
详见技术规范 |
B标段(引增合一改造) |
800 |
详见技术规范 |
C标段(脱硫系统加湿式除尘器改造) |
5200 |
详见技术规范 |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安全保障、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A标段: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不得少于40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应具备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甲级。
3.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同等的管理体系认证,并且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业绩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并提供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性能测试报告或当地环保部门的验收(或监测)报告,投标人近五年必须具有国内至少2台300MW级及以上等级机组脱硝出口NOx浓度≤50mg/Nm脱硝超低排放投运业绩。
5.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并具有至少2台套单机容量300MW等级及以上等级燃煤发电机组的同类型工程现场项目经理任职履历。
6.投标人近三年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无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等。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问题。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B标段: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方应具有6台300MW级及以上等级机组风机“引增合一”改造,至少成功运行一年的业绩。投标人业绩应当提供合同复印件、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的合同资料、投运时间及投运证明(或用户证明,若设备已投运),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4.近五年所供设备无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C标段: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不得少于4000万元人民币。
2.具备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
3.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同等的管理体系认证,并且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近5年至少具有3台(套)300MW级及以上等级机组的脱硫超低排放及湿式除尘器(导电玻璃钢蜂窝式)(出口二氧化硫浓度≤35mg/Nm、出口烟尘浓度≤5mg/Nm)改造总承包工程满一年的成功运行业绩。并提供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性能测试报告或环保部门验收的证明材料。
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时间:2017年5月12日~5月17日16:00.
九、招标文件获取:
各投标单位必须参加网络成员,非网络成员将不能参加投标
十、投标文件的提交
1、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即开标地点):电子版投标文件网上提交
纸质版投标文件现场递交至开标地点:具体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