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项目柴油发电机采购及安装工程专业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北京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项目已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京发改【2015】438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北京市气象局,建设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镇曙光防灾减灾教育公园内,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地方),出资比例为100%。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北京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项目柴油发电机采购及安装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分包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分包工程名称北京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项目柴油发电机采购及安装工程
2.2本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13271?、合同估算价150(万元)
2.3本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镇曙光防灾减灾教育公园内
2.4本分包工程的计划工期50日历天
2.5本分包工程的标段划分
2.6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柴油发电机组、配套控制柜、输出柜、供油油箱及管路、排风系统、排烟系统、机组至输出柜电缆、市电信号线路、机房降噪等工作内容。
2.7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新]及以上资质,已完工的工程合同金额在 150万元(含)以上的机电工程业绩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3 各申请人均可就本整体工程的北京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项目柴油发电机采购及安装工程中的/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3.4 备注说明: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
备注说明: 如果潜在投标人少于7家(含),本工程招标可以由资格预审改为资格后审。
5.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7-5-13 9:00:00至2017-5-17 15:00:00(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