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阿海水电站坝址位于云南省丽江市玉龙县(右岸)与宁蒗县(左岸)交界的金沙江中游河段上,为金沙江中游河段规划的第四个梯级电站,电站装机容量为2000MW。
电站枢纽主要由挡水大坝、左岸溢流表孔及消力池、左岸泄洪(冲沙)底孔、右岸排沙底孔、坝后主副厂房等组成。水库正常蓄水位1504m,总库容8.82亿m3。大坝为碾压砼重力坝,最大坝高132m,坝顶长度482m。
2.2 招标范围内容:
2.2.1人工对全坡面进行清理,包括清除散落石块,割除边坡外露钢筋、钢管。清除的石渣及杂物运至新源沟渣场。
2.2.2坡面挂主动柔性防护网。主动柔性防护网参数:DO/08/300钢丝绳网,GA/2.0/50mm双绞细目网。
2.2.3种植油麻藤(株高50cm)。
2.3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
(1)防护网执行标准:《JT/T 528-2004 公路边坡柔性防护系统构件》、《TB/T 3089铁路沿线斜坡柔性安全防护网》。
(2)钢丝、钢丝绳:镀层厚度均应按GB/T13912《热镀锌标准》规定的磁性法测量。同时按GB/T10125《人造气氛腐蚀试验:盐雾试验》规定,进行中性盐雾试验,试验时间300小时能满足规定防腐要求。须提供每个采购批次的检验报告。
(3)连接件:绳卡、卸扣、缝合缝、扎丝按GB/T10125规定,进行中性盐雾试验,试验时间200小时能满足规定防腐要求。
(4)同批次产品随机抽样,委托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按相关标准检验。主要检验内容:镀层厚度、镀层重量、抗拉强度。
(5)土建项目要求执行DL/T5144《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81《水电水利工程喷锚支护施工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
本工程所需全部材料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施工用电、施工用水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2.4 工期要求:本项目计划工期为3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三证齐全。
3.1.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近三年无诉讼记录)和相应的从业人员。项目经理资格: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交最近三年经审计的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业绩要求:近3年内具有与本招标工程的规模和性质类似或相似工程的施工经验。
3.1.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3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3.3.1投标申请人最近三年有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记录。
3.3.2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相同标段的投标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15日~5月19日每天上午8:30~12:00(北京时间,下同)、14:30~18:00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标书时须提供以下证件供招标人查验:(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购买招标文件的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为综合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6月7日18:00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汇款或银行保函。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6月8日11:00。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拟任项目经理或主要负责人资质证书和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交现场监督及公证人员当场查验,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或收据证明)复印件、投标保证金汇款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开标
8.1 开标时间:2017年6月8日上午11:00。
9. 发布公告的媒体
公告时间:2017年5月15日9:00~5月19日17:30(北京时间,以下同)。
9.3 凡欲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加入供应商网络
10. 现场考察
10.1 现场考察时间:2017年5月19日上午10:0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