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华泰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第二次配网设备协议库存货物采购(箱式变压器、电缆分接箱、环网柜)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经上级批准,招标人为赤峰华泰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赤峰华泰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第二次配网设备协议库存货物采购(箱式变压器、电缆分接箱、环网柜)
2.2采购范围:所需货物(箱式变压器、电缆分接箱、环网柜)的包装、运输和安装、调试、试运行、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等。
2.3交货期:自买方发出《供货单》后15天内。
2.4交货地点:赤峰华泰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指定施工现场地面交货。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的合格标准。
2.6采购清单:详见附件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包含所投产品(技术规格符合招标要求)的生产商,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中标履行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条件、时间及地点等
4.1、招标文件获取条件:招标文件获取条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原件和复印件(两份),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经审核合格后购买: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2)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或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查询期限为告知函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则查询期限为投标人成立之日起至告知函出具之日止,查询内容至少涵盖单位名称及法定代表人);
(3)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证明文件;
(4)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具备生产所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产品及原材料检测设备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6)提供国家级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7)提供投标人对外购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具备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设备证明,或由材料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
(8)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并携带第5.1条(2)-(7)款中的全部资料。
4.2获取的时间及地点:2017年5月15日至2017年5月19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不受理,下同)
联系人:马工
手机:18701298819.13691077250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