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新宁县黄龙江水力发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已由新发改发[2017]3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财政补助及自筹,资金情况已落实,招标人为新宁县黄龙江水力发电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新宁县黄龙江水力发电站位于新宁县扶夷江支流冻江水系中段,地处安山乡矿头村黄龙江,距安山乡政府所在地6KM,新宁县城35KM。电站系坝后式电站,枢纽工程由大坝、压力管道、厂房和升压站组成。大坝以上控制流域面设计146.6km?(其中上游大水江水库70km?),水库总库容为40万m?。电站现状装机400kw,本次增效扩容改造后装机1000kw。
2.2招标范围:
新宁县黄龙江水力发电站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工程所包含的水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的制造(供货)、试验、包装、运输(含保险)、交货、现场开箱检查、提供技术资料和安装指导、调试、试运行以及其他配套工程项目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3招标规模:约人民币197万元。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交货及交付使用时间:
3.1交货时间: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100 日历天内全部交货。
3.2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3交付使用时间:合同中签订。
4、投标人应具有的资格条件
4.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水轮发电机设备的生产制造商。
4.2投标人必须具备水轮机和水轮发电机的生产能力,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3具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4.4投标货物必须是经过市场检验证明的成熟产品,投标人近三年在国内至少有一个货物类似产品(水轮机发电机组)成功的销售业绩和经验(以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为准)。
4.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及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合同项目的制造、供货。
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5、获取招标文件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