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项目基本情况
1.3.1 招标范围
签订合同后三年,产生的项目工程交通服务需求,100辆四驱越野车辆配备司机。
1.3.2 服务期限
每辆车自接到派车单起3年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1.4.2 投标人在国电集团公司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等不良记录。
1.4.3 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5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
1 |
项目现场工程交通服务(2017年第一批) |
1、资质要求:1.投标单位应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包含汽车租赁项目或投标人所在地《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企业营业执照》中必须包含“汽车租赁”项目。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须具有2个及以上不少于20辆与招标同类型的(派驻司机提供车辆交通服务)服务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关于业绩起点时间的认定是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备注:业绩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必须含有项目重要信息: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时间、买方名称、卖方名称、服务范围、签字盖章)。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判断业绩的起点时间。业绩有年限要求时,近三年为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推三年(即不按整年计算)。
若招标文件其他部分的资格条件等内容与商务部分要求不一致,以商务部分为准。
1.5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首先应该是会员。
1.6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招标文件购买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不接受电汇、网银转账、现场现金支付等其他购买方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
1.6.1 若通过公司账户购买,公司账户必须具备网上银行功能。网上支付时,由本网站跳转(链接)至购买人选择的银行网站进行。
1.6.2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购买前核实您的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1.6.3 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在平台填写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必须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
1.6.4 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1.6.5 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给潜在投标人。
1.6.6 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联系。
1.7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5月16日 09:00起- 2017年05月22日 16:00内出售招标文件。
1.8招标文件售价及投标保证金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招标文件售价 (元) |
服务期限 |
招标编号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项目现场工程交通服务(2017年第一批) |
|
2500元 |
每辆车自接到派车单起3年 |
GDCX03-FJZB17-0391/01 |
240000元 |
1.9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递交开标的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7年06月06日 16:00整(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