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电句容储运有限公司生产、运维总承包项目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项目概况:江苏华电句容储运有限公司在生产期间需运行、维护,详见招标文件。
六、招标范围:江苏华电句容储运有限公司(含句容二期上煤系统)所有生产及其辅助系统的日常管理、人员组织、运行操作、设备巡检、维护检修、船舶调度、理货、采制样、构建筑物维护、现场保洁和仓库管理等全部工作。包括为该码头配备足够的流动机械,维护车辆、满足日常的检修维护、船舶清舱、场地整理及井沟清淤等生产必需(流动机械的运行、检修及汽柴油费等费用由投标方自理),详见技术规范。
七、服务期
合同期限2年(按照一年期限签订合同,双方如由意愿,续签第二年合同)。自项目系统调试完成,移交至招标方之日起。中标人需在项目试生产(系统建设总承包方移交至招标方)前指派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主管人员、运行管理人员与招标人对接相关工作并参与招标人设备安装、监造、培训、配合系统调试等相关工作(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中标人自理)。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安全保障、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2.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未有国家、行业的不良记录。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及安全责任事故。
4.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投标。
7.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港口经营许可证,从事的业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经营地域符合招标人所在地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管要求。
8.投标人须具有港口相关生产运维操作的工作经验,必须按照以下两项中的类别之一满足相关要求:
(1)投标人为专业化港口企业,须自2012年以来完成过单个项目1600万吨/年及以上的散货装卸业绩,所完成业绩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第三方审计报告、统计报告等任一均可)。
(2)投标人为专业化港口服务公司,须自2012年以来,具备在单个设计能力1600万吨/年及以上专业化散货码头从事生产运维总包的工作经验,起重设备维修应具有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A类资质”。以上业绩的确认需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9.投标人有因名称变更发生继承业绩或由于母公司划分经营范围而继承母公司业绩的情况,还需提供相关业绩继承证明资料。
10.投标人应提供项目执行人员和设备的信息资料。项目执行人员必须满足如下要求:
(1)投标人保证班长及技术员以上岗位均为本单位在册员工,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人员资料及近一年的社保清单。
(2)投标人派出的管理岗位人员具有对应岗位的散货码头运行管理经验,熟悉专业化散货码头生产作业流程,能够组织完成招标人要求的装卸生产工作。
八、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1、资格预审报名时间:2017年5月16日-2017年5月22日17:00时。
3、资格预审申请书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5月27日17:0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