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东风发电厂(以下简称“东风发电厂”)位于贵州省清镇市和黔西县交界处乌江干流鸭池河上游,是乌江
流域梯级开发的第二级水电站。距贵阳市88公里,原321国道旁,离电厂最近的机场为贵阳龙洞堡国际机场,距电厂95km。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项目建设的需要,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承包人。
二、招标范围
东风发电厂“电能量采集装置改造”项目招标范围为电能量采集系统的设计、制造、工厂试验、包装、运输至业主指定的地点、现场开
箱交货、现场旧设备拆除、新设备安装、调试、现场试验、试运行和验收及售后服务等。
三、资金来源
本项目资金已落实。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法律地位要求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其企业注册资金为100万元及以上。
2)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国家的生产许可和强制认证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电量计量的设计及制造资质或认证范围。
4)保证体系
必须是通过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等认证。
5)资信和商业信誉
近一年财务状况和银行信誉良好。
6)履约能力
具有实施投标项目的生产制造或集成能力、技术力量和质量保证能力。(需提供证明材料)
7) 厂家授权证书
若为代理商参与投标,请提供生产厂家有效的授权书。
五、报名及审批
1、拟参与投标的单位应在招标公告发布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东风发电厂提出投标申请,提交符合上述资格
要求对应的证明资料,并同时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一般
纳税人资格证等有关文件。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东风发电厂将根据提供的有关资料对照招标的资格要求进行初审,对符合要求
的投标单位发出投标邀请,投标单位需凭投标邀请书领取标书。
六、投标限制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或投标人的分包人参加投标:
1、在本或本所在建设项目工程准备阶段曾被项目业主或本招标人聘用为本或所在建设项目提供设计和咨询服务的单位。
2、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法人联合组成的联合体。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或一个制造厂商对同一
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委托两个及以上代理商,都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资格审查和投标,否则均按资格审查未通过或废标处理。
七、招标时间安排
1、递交报名资格文件时间:2017年5月21日15时截止;
2、报名审查时间:2017年5月22日至2017年5月23日;
3、发放招标文件及自行现场勘查时间:2017年5月24日——2017年5月28日;
4、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6月12日15:00时截止;
5、开标时间:2017年6月12日15:00时。
联系人:钱工
手 机:13683613533
办公电话:010-51957412
Q Q: 1810533483 (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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