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
西安大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职工食堂外包服务(服务期1年)。
二、项目内容
由承包经营者负责经营职工食堂,详见需求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且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具有符合本标要求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3、投标人至少承包过2年以上省直机关或大中型企事业(人数不低于200人)职工餐厅,甲方参与实地考察;
4、投标人必须具备陕西省烹饪行业专业资质,具备一定的行业影响力、有国家专业营养师证;
5、厨师必须具备三年或三年以上机关或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工作经验,并了解机关单位用餐要求及单位规定,要求形象好,懂礼貌,有无犯罪记录证明;
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处于正常生产经营状态,近三年内未受到任何行政机关的处罚,未发生过公共卫生事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各一套,原件审核后予以退还,复印件留存。
(1)时间:2016年5月17日至5月2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00时至17:00时。
(2)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6月9日上午10:00整(北京时间);
(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五、开标时间:2016.06.13上午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