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本次烟气脱硫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设计脱硫系统入口烟气量1171894m3/h(标态、干基、6%O2),原烟气SO2浓度按5800mg/m3(标态、干基,6%O2)设计,脱硫系统出口(烟囱入口)SO2排放浓度不大于35mg/m3(标态、干基,6%O2),粉尘排放浓度小于5 mg/m3,脱硫效率不低于99.4%,年利用小时不低于5500小时,可利用率不低于98%;本次改造为华能大坝电厂四台机组脱硫系统改造及附属设备的拆卸及安装,含烟气系统、吸收系统,配套的制浆系统、石膏脱水系统、排空系统、工艺水系统等公用系统,相关的电气、控制系统,相关的电源、水、气等接口部分。除尘改造部分,保证电袋除尘器入口粉尘浓度36.5g/ m3时,改造后出口粉尘浓度小于15 mg/m3。内容包括电袋除尘器气密性改造、布袋区内部检修、灰斗检测后厚度修复、电磁喷吹阀更换、滤袋生产加工、运输、安装、荧光粉试验、预涂尘、浊度仪、直到项目竣工验收过程中涵盖的所有工作。
1.2监理范围
监理范围:华能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期#3、#4机组除尘、脱硫超低排放改造工程。
大坝公司二期#3、#4机组除尘、脱硫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的施工准备、工程建筑、安装、分部试运、整套调试、竣工验收、资料整理、竣工结算阶段等EPC总承包合同范围内工程的监理,以及由招标方另行委托为本工程配套的其它工程的监理,并配合达标创优。主要包括以下范围:
除尘部分:对电袋除尘器本体、烟道进行气密性改造;更换滤袋;更换电袋除尘器全部电磁喷吹阀、净气室内全部喷吹管;每台炉电除出口安装浊度仪4台;更换袋盛室人孔门、更换提升阀密封件;本体、烟道的消漏。
脱硫部分:CEMS系统、矩阵式流量计、粉尘仪的安装;新建二级吸收塔的土建、设备安装;原一级吸收塔喷淋层的拆除、防腐施工;烟道制作、连接、膨胀节;石灰石、石灰石粉系统;事故浆液箱的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调试;新建地坑的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调试;电气、仪表及控制(控制柜、电缆、线桥和管道、仪用配管、控制系统等);防腐、保温、油漆;附属系统(检修起吊设施、支吊架、楼梯平台、检修平台等);满足因改造引起的原有设备设施的拆除、移位、恢复等;其它(设备标识、安全标识及照明等)。
1.3服务期限:2017年6月至2017年12月,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方正式通知为准,工程结束日期以工程竣工后、监理方将竣工资料全部归档视为终止。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投标人需具备取得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监理综合甲级资质。
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师资格证书,由具有三年以上电力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监理资格证书,应由具有一年以上电力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
3)具有履行本次招标项目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资格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5)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招标项目的实施;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投标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5)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3.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5月18日9:00起至2017年5月24日17:00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业绩合同(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主要内容、合同签字页)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制作成一个WORD文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3.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3.5.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3.5.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3.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3.5.5招标文件费:1037元。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