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伊敏电厂、露天矿钢材总价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发布公开招标公告。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招标项目性质】:生产维护计划
二、招标范围:见招标明细表
说明: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明细表顺序逐项报价,不得自行调换报价顺序,不得漏报(如对招标内容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技术人员核实后报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参与本次投标的单位必须为一般纳税人(17%增值税发票),投标人必须是无缝钢管和螺旋焊管的制造商或经销商,经销商提供无缝钢管和螺旋焊管的进货渠道等材料;
3、提供近三年(指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钢材供货业绩的合同或发票扫描件(招标期间提供合同原件备查),年销售业绩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6、投标人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7、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四、报名审查
1.本项目针对平台注册供应商招标。
2.招标人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对潜在投标人进行报名审查。
5.本次招标参加报名或通过报名审查的单位不够3家时将进行二次公告。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通过报名审查的投标人,接到系统通知后在电子招投标模块块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规定时间内未获取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文件的提交
1.投标人需现场、书面递交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时间及地点见“投标人须知”。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