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厂包括高温气冷堆核电站示范工程以及压水堆扩建工程,位于山东省荣成市,地处石岛管理区宁津所街道办事处东南海滨,东侧濒临黄海,北距荣成市约20km,西南距石岛管理区约14km,西北距威海市区约68km。
1.2标段划分及供货范围:
高温气冷堆核电站示范工程2017年度化学品采购项目共计243种,包括电厂运行、维修、调试所需的压缩气体12种,化学品231种。
除此次物资供货工作以外,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指派合格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投标人应确保供货范围完整,以能满足招标方采购需求清单中技术要求为原则。
2.4 交货进度:各标段合同签订后一年内根据买方需求分批供货(最多不超过5批次),具体时间以买方通知为准。
高温气冷堆核电站示范工程2017年度化学品采购项目交货地点为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厂施工现场。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2.1.1 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1.2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1.3投标人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1.4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或涉及的合同纠纷、诉讼记录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2.1.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2.1.8投标人在与本项目相关的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施工安装、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2.1.9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2资格专项条款
2.2.1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2.2.2投标人近五年(指201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1项以上类似供货业绩,需提供相关业绩合同扫描件(扫描件必须体现合同金额)。
2.2.3投标人应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资质以及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且经营范围能够覆盖采购清单。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3.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5月20日9:00起至2017年5月27日17:00止, 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业绩合同(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主要内容、合同签字页)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制作成一个WORD文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3.4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3.5.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3.5.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3.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3.4.5招标文件费:569元/标段。
4.投标文件的提交
4.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投标人需现场、书面递交投标文件;
4.1.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4.1.3、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