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人(项目法人):天津华电南疆热电有限公司。
二、招标内容:噪声控制工程设备材料供货及施工,具体如下: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标书售价(元) |
备注 |
CHDTDZ100/16-SB-0401 |
噪声控制工程设备材料供货及施工 |
3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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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程概况
天津华电南疆热电有限公司噪声治理所有降噪设备(不包含隔声屋面)及其支撑结构的细化设计、设备(包括备品备件)和材料供货、安装、土建施工、调试、噪声监测、配合并确保通过环保验收,以及噪声在线监测系统设计、供货、安装、调试等其它相关服务。
1.项目厂址: 天津华电南疆热电二期燃机项目位于天津市塘沽区境内,海河南岸,临港工业区以西。塘沽区位于天津东部,东临渤海,地跨海河两岸,距天津市市中心45km。
2.工程规模
本期建设1套F级二拖一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预留1套F级二拖一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规划。同步建设脱硝设施。
3.计划期限
本工程计划于2017年11月投产发电。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公司),注册资本金应不少于人民币4000万元。
2.投标人应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环境工程(物理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业绩:投标人近5年内至少具备两个单项合同额超过2000万元的火力发电厂全厂噪声综合治理工程国内合同业绩,其中至少具有1个9F级燃气机组或以上机组的噪声控制工程EPC总承包业绩,且至少有一项业绩已通过环保验收;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环保验收等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需体现合同双方印鉴、工程类型、合同内容、规模等主要信息。资格审查时,不提供合同证明材料的业绩不计入合格业绩数量)。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或财产未处于被接管或冻结状态,且未处于限制投标期内。
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行贿犯罪记录。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特别说明:潜在投标商应如实填写投标申请书内容,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将进行资格后审,一旦发现投标商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六、公告时间:2017年5月22日至5月26日。
购买标书时间:2017年5月22日至5月26日止。
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
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常红
手机:18311210731
电话:010-52883525
邮箱:3168550498@qq.com
在线qq:31638550498(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