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组织华能北京热电厂新建燃气热电机组项目档案管理咨询、整理服务的招标活动,现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制。
1.项目概况
1.1招标人:华能北京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1.2项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王四营乡观音堂村境内。
1.3项目规模:扩建一套F级“二拖一”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包括2台F级的燃气轮机、2台F级燃气轮机发电机、2台余热锅炉和一台蒸汽轮机发电机组,1台20t/h启动锅炉,全年用气量约10亿立方米,发电能力998MW,供热能力670MW,供热面积为1300万平方米。
2.招标范围
2.1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华能北京热电厂新建燃气热电机组项目档案管理咨询、整理服务项目。
2.2基建档案整理、数字化及达标创优服务工期:从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至通过档案专项验收、机组达标、工程创优验收结束。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一周内,派驻档案人员进入现场,并具备档案整理开工条件。若在此工期内,甲方没有通过机组达标、工程创优验收,乙方应延长服务期限,直至甲方通过机组达标、工程创优验收。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3.2近三年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的档案管理咨询、整理业绩;
3.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3.5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行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3.6投标人不得处于项目所在地行政区域内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内;投标人不得在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有不良记录;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5月 22 日9:00起至2017年5月 27 日17:00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时,须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并阅读注意事项,点击提交审批后。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投标人亦可登录模块自行查看报名结果(操作菜单:报名管理-->报名结果查看)。
4.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5.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个人网银),在支付前请核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
4.5.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4.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登陆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页面右侧须先点击确认下载后方可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点击文件名称,选择“另存为”,存到本机上即可。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5.4招标文件费:500元。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