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法人:贵州大方发电有限公司
二、招标单位:贵州大方发电有限公司
三、招标内容:
名称 |
内容 |
标书费(元) |
工程机械运行、检修及维护 |
贵州大方发电有限公司煤场、灰场工程机械设备的运行、厂内所有工程机械设备日常维护、定期保养、车辆大修、各种修理及检修服务和检修配件、材料的提供等。详见技术规范书(承包期限:2017.7.1-2017.12.31) |
1000 |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必须是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以下方式任何一种资格证明:
1.1提供开具过的17%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并承诺可以开具17%增值税专用发票。
1.2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证明。
2、经营范围包含工程机械的相关内容。
3、投标人应具备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技术和能力,同时提供公司注册地县级及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年无安全事故证明。
4、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情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要求提供最近一年(2015年及以后)或本年度,且经合法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扫描件),复印件(扫描件)字迹及会计师事务所的签章均清晰可辨。同时提供以下有效的资信等级证明材料中的一种的复印件(扫描件):
4.1银行在【壹】年内出具的资信状况证明;
4.2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壹】年内提供的企业信用报告;
4.3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信用报告。
5、投标申请人及其子公司与中国华电集团公司贵州公司及所属企业不存在尚未了结的诉讼、法律纠纷等问题。要求提供近两年内未发生相关情况的声明或证明材料。声明或证明材料可以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情况报告(承诺书)或由律师事务所、企业法律顾问(具有律师执业资格)、检察机关、司法机关中的任意一个出具的材料原件的复印件(扫描件)。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均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五、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5月22日至5月31日
六、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持签字盖章的投标申请书、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明进行报名(报名资料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格式详见附件)。报名时间自2017年5月18日至2017年 5月31日17:00截止。
2、招标文件购买流程:标书费采用电汇的形式,汇至账户,并将汇款电子回单扫描发送至招标人邮箱,待招标人核定无误后发送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5月22日至2017年5月3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七、递交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13日上午9:00,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八、资格审查:资格后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