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重庆电力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三批生产工程招标公告
对国家电投重庆电力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三批生产工程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地点:重庆市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二、招标范围
1.招标标段情况一览表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主要指标 |
招标文件价格(元) |
1 |
C02037615SZ01WZ013-120540000001 |
国家电投集团重庆电力有限公司办公楼物业后勤综合服务 |
国家电投集团重庆电力有限公司位于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64号15幢,委托管理区域的建筑面积为6463平方米。对办公楼机电工程管理、保洁服务、安保服务、接待服务、餐饮服务等全部物业后勤综合服务项目进行招标。 |
1000.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经营状况良好。
6.投标人与招标人不存在现实的或潜在的利益冲突。
(二)专项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专项资格 |
1 |
国家电投集团重庆电力有限公司办公楼物业后勤综合服务 |
1.具有物业管理一级资质;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400万元,具有提供本项目服务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必须有物业管理经营项目,并且有直接管理的物管项目实体;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获得物业管理从业资格5年及以上(以营业执照为准),投标截止日前近3年内,具有10个(含10个)以上物业管理项目业绩,且物业管理总面积100万平方米以上;具有物业后勤机电工程管理、保洁服务、安保服务、接待服务和餐饮服务经验;投标人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供业绩的相关合同复印件(封面、合同范围、签字页等),以证明投标人满足招标业绩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 6.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存在因较大安全事故或重大质量问题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7.经营状况良好,近两年(2015-2016年)内财务无严重亏损,并提供2015年至2016年每年经第三方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 8.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有其他禁止性规定的,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中标后不得将该项目转包或分包。 |
四、发售招标文件事宜
(一)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
2017年5月23日-2017年5月3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二)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标段情况一览表》。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概不退还。
(三)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发售,不接受来人现场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