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能源启东风电场一期风机电缆护坡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1.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1建设地点:华能启东风电场位于江苏省启东市寅兴垦区。华能启东风电场濒临黄海,地处湿地滩涂区域,占地面积约30平方公里,总装机容量18.55万千瓦。共安装108台风机及1个升压变电站。近期启东场对场内道路和电路护坡进行了专项巡检,检查发现风电场一期#29~#30风机和#33~-#34风机之间,以及一期#47风机箱变护坡损坏严重(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电缆及通讯光缆外露后向西、向下被冲离原敷设位置近4米,与原位置高度落差近2米,电缆及光纤受到拉力作用,为保证设备安全,现场采取了临时措施,在当前位置对外露电缆进行了保护处理,但无法消除电缆及光纤所受的拉力。故对上述电缆护坡进行修复、整固。
1.2 修复工程内容(不限于此):
1.2.1 一期#29-#30风机电缆护坡维修施工。#29-#30风机位护坡实际长度为600米,损坏位置距中部偏南总长度为150米,电缆向西偏离原敷设位置近3米,向下与原位置落差1.5米。
1.2.1. 1 35kV动力电缆及光纤电缆清理工作;
1.2.1. 2 重新平整维修下部土方平台;
1.2.1. 3 打入立柱,做为水泥预制板的外部支撑;
1.2.1. 4 沿立柱安装混凝土预制板;
1.2.1. 5 水泥预制板及立柱压顶;
1.2.1. 6 土方部分回填,做电缆沟;
1.2.1. 7 90堤道路西侧安装路沿石,做导水沟槽;
1.2.1. 8 土建工程完工后在新制作的平台上部种植植被,防止水土流失。
1.2.2 一期#33-#34风机电缆护坡维修施工。#33-#34风机位护坡实际长度为600米,损坏距离较长,电缆向西偏离原位置近4米,与原位置落差2米,且沿途护坡较陡。
1.2.2. 1电缆沟开挖;
1.2.2. 2铺设底层细砂;
1.2.2. 3原电缆光纤清理工作;
1.2.2. 4由于新电缆敷设位置与原电缆位置向东偏差3.75米,考虑电缆余量,电缆自箱变引出后,沿斜角敷设到新开挖电缆沟,斜角长度应不小于15米,并留出弧度余量;
1.2.2. 5 将电缆光纤放入新电缆沟底部砂层;
1.2.2. 6 电缆上部回填上部砂层;
1.2.2. 7 铺设水泥盖板;
1.2.2.8 土方回填;
1.2.2.9 路面制作。
1.2.3 一期#47箱变护坡维修施工。#47箱变电缆、光纤敷设在中心路东侧,损坏位置距#47箱变向南长度为100米,损坏部位35kV电缆1根、光纤2根已外露。
1.2.3.1 构筑护坡围坝;
1.2.3.2 浇注压顶;
1.2.3.3 35kV动力电缆及光纤电缆清理工作;
1.2.3.4 电缆整理、土方部分回填;
1.2.3.5 土建工程完工后在新制作的电缆护坡平台上部种植植被,防止水土流失。
1.2.4 临时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1. 大临设施申请人自行解决。
2. 施工用水申请人自行解决。
3. 施工用电申请人自行解决。
1.2.5 前期工程
包括(但不限于):
1.施工区域内任何地下管线的保护;
1.施工区域内的障碍物清除及处理等。
1.3招标范围:启东风电场一期风机电缆护坡修复工程。
1.4 项目总工期要求:本工程工期30天。实际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1.5质量目标:
1.5.1工程质量应达到《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风电工程建设考核标准》要求。
1.5.2建筑、安装分项工程合格率100%;建筑单位工程合格率达100%。
1.5.3招标人鼓励投标人提出更高的质量标准,并在工程中实施。各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明确达到优质成品的目标、指标和措施。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条款:
2.1.1申请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服务。
2.1.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1.4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1.5未有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和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1.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2.1.7 申请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申请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申请人。
2.1.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9 本次招标项目不允许分包。
2.2资格专项条款:
2.2.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国家相关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2.2投标申请人需具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2.3投标申请人近五年承担房屋建筑施工或市政工程施工合同总额须在500万元以上。并提供合同履行情况(含建设单位给予评价的相关证明材料等),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或扫描件。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3.5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5月24日9:00起至2017年5月31日17:00止, 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 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3.6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3.6.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3.6.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3.6.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3.3.5招标文件费:1061元(人民币) /标段。
4.投标文件的提交
4.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投标人需现场、书面递交投标文件;
4.1.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4.1.3、递交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