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工程概况:
一、二期机组脱硫区域周边路面及地面由于长时间使用已出现较大面积塌陷、损坏,给安全文明生产带来较大隐患,目前,一、二期机组脱硫改造主体项目已完工,现拟对一、二期机组脱硫吸收区周边地段路面及相关环境进行修复。
1.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主要工作量包括:#1 、#2炉脱硫吸收塔南侧路面修复、一期机组东侧周边地段路面及相关环境修复、#3吸收塔西侧地面修复、#3炉西侧地面修复以及脱硫公用区脱水楼西侧散水坡面修复、新建等。
施工中涉及的地下管沟、预埋管路、灰沟、雨水井等由承包方负责保护、修复并进行清理。若施工中发现无法正常使用的部分沟、管、井等,亦由投标人负责重新恢复施工。
投标人开标前必须到现场进行踏勘(招标人统一安排时间,具体时间等招标人通知),结合技术规范预估损耗性材料数量、施工范围、施工工程量等与工程相关的一切工作。
招标人只提供水源、气源、电源,其余涉及到得所有材料、设备、工器具等均由投标人提供。
承包方式:本项目为包工包料(双包),包定中标总价。
2.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
2.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2.1.2 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近3年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1.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1.4投标人在近5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及工程质量问题,无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2.1.5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2.1.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个标段投标。
2.1.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投标人资格最低要求:
2.2.1投标人注册资本金应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2.2.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资格许可证。
2.2.3现场施工人员必须具备合格的劳护用品与安全用品。
2.2.4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有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管理经验,同时应至少负责过2个类似项目工程项目(应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需有由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16年1月1日以来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2016年1月1日以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
3.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5月26日9:00起至2017年6月2日17:00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3.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3.5.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3.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3.5.5招标文件费:1064元。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 投标人需现场、书面递交投标文件;
4.1.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4.1.3 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