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招标人日照明达船舶服务有限公司委托,对日照港玻璃钢快艇设备采购项目以国内公开招标方式选取供应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日照港玻璃钢快艇设备采购项目
1.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落实
2、招标内容
2.1招标编号:0676-201704GC27
2.2招标设备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玻璃钢快艇。具体技术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3、商务要求
3.1交 货 期:投标企业竞报交货期(自合同签订后 天)。
3.2交货地点:日照港码头。
3.3交货方式:交钥匙。
3.4付款方式:3:3:3:1,具体要求详见合同部分。
3.5投标人资格要求:
3.5.1投标人应是企业独立法人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5.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
3.5.3投标人具有建造玻璃钢船艇的证明材料(如工商营业执照中的营业范围),和相关船检证明;
3.5.4投标人注册资本必须为500万元以上;
3.5.5投标人须具有近年(2014年1月1日至今)独立完成过的玻璃钢船艇建造业绩,质量合格,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已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6投标人财务状况和银行信誉良好的证明材料;
3.5.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事项
4.1投标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下述文件或资料复印件;
4.1.1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4.1.2提供购买招标文件代表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1.3提供有效建造玻璃钢船艇的证明材料和相关船检复印件一份;
4.1.4提供近年(2014年1月1日至今)独立完成过的玻璃钢船艇建造业绩合同复印件(时间已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1.5提供财务状况及信誉良好的证明材料。
4.1.6各投标人不得取招标文件的某一部分设备进行投标,必须对本标段规定的所有设备进行投标。
4.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只验证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不进行资格审查,购买招标文件并不证明资格审查通过;在评标现场将对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资质证明文件进行验证。
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招标议程安排
5.1发售标书时间:2017年5月28日-6月2日上午08:30-17:00(节假日除外),标书费200元/份,售后不退。招标文件电子版与纸质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3投标时间:2017年6月16日8:30-9:00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6月16日9:00
联 系 人:钱工
手 机:13683613533
办公电话:010-51957412
Q Q: 1810533483 (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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