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期1号次氯酸钠发生器E1电解槽更换(二次),项目业主为 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实施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一家服务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前所镇 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35日历日内完成该项目全部设计、制造、运输工作,具备现场安装条件。
招标范围:提供全新的E1(LHB-90)电解槽组件(包括测绘、设计、制造、包装、运输、现场安装指导、调试运行),负责安装所需全部配件及主要材料,负责包装和运输,负责现场进行电解槽的装配、指导和调试工作。详见技术规范书。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2)具备次氯酸纳发生装置生产或检修维护技能,提供业绩证明。
(3)近三年无安全生产事故,无质量事故,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财务状况良好。
(4)近三年在神华集团各分子公司承接的工程不存在拖欠民工工资问题且无履约信誉较差记录,神华集团限制准入的投标人不允许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项目投标。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授权专业公司签订和履行合同的,提供授权证明。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5月31日至2017年06月0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以下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同类业绩合同;以上证明文件复印件需一套并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报名。
4.2招标文件售工本费5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06月21日上午10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常红
手机:18311210731
电话:010-52883525
邮箱:3168550498@qq.com
在线qq:31638550498(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