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概况
龙开口水电站项目环评报告及批复文件,要求建设鱼类增殖站开展土著鱼类增殖放流,并对鱼类增殖放流效果进行跟踪监测,龙开口鱼类增殖站已建设运行,承担龙开口电站增殖放流任务,本次监测评估对象为龙开口电站近期和中远期放流鱼类。
2.1.1 龙开口鱼类增殖站概况
① 工程概况
根据《金沙江龙开口水电站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龙开口鱼类增殖站位于金沙江与漾弓江(中江河)交汇处的电站业主营地内,占地面积19.88亩,于2010年5月建成投运,承担龙开口水电站珍稀土著鱼类增殖放流的任务。该鱼类增殖站设计放流规模32万尾/年,主要建筑物包括综合楼、蓄水池、配电发电机房、门卫室,其中综合楼一层设培育车间,车间内设催产池、玻璃钢孵化槽、尤先科孵化器、孵化桶、室内开口苗培育缸和1套循环水处理系统,室外构筑物包括亲鱼培育池、圆形鱼苗培育池、鱼种培育池、活饵培育池、消毒池、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等,其他还有配套的给排水设施、厂区道路等。近期放流鱼类有鲈鲤、岩原鲤、长薄鳅、短须裂腹鱼和细鳞裂腹鱼5种,放流地点为龙开口库区和坝下游的干、支流河段,距离龙开口鱼类增殖站距离约6公里,具体放流地点在监测前提供。目前,已人工增殖成功岩原鲤、细鳞裂腹鱼、短须裂腹鱼、鲈鲤和长薄鳅。
② 放流苗种数量和规格
龙开口鱼类增殖站增殖放流苗种数量个规格
种类 |
全长(㎝) |
数量(万尾/年·库) |
鲈鲤 |
4-10 |
5 |
短须裂腹鱼 |
4-10 |
10 |
细鳞裂腹鱼 |
4-10 |
10 |
岩原鲤 |
4-10 |
5 |
长薄鳅 |
4-10 |
2 |
合计 |
4-10 |
32 |
③2016至2018年增殖放流情况
2016至2018年实际增殖放流情况
放流鱼类 |
放流规格 |
放流任务数量/万尾 |
||
2016年实际放流 |
2017年计划放流 |
2018年计划放流 |
||
岩原鲤 |
3~5cm |
3 |
3 |
3 |
鲈鲤 |
3~5cm |
2 |
2 |
2 |
短须裂腹鱼 |
3~5cm |
6 |
6 |
6 |
细鳞裂腹鱼 |
3~5cm |
3 |
3 |
3 |
长薄鳅 |
3~5cm |
/ |
1 |
1 |
圆口铜鱼 |
3~5cm |
/ |
1 |
1 |
合计 |
|
14 |
16 |
16 |
后续增殖放流鱼类种类、数量视科研进展情况,由发包人提供。
2.1.3 放流监测目的
为了解龙开口鱼类增殖站增殖放流效果,开展鱼类增殖放流效果监测及评估。通过捕捞收集、信息调查和数据收集等手段,分析评估放流鱼类的存活、生长状况,综合评价龙开口鱼类增殖站进行龙开口电站鱼类的放流成效。
2.2 本招标项目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龙开口鱼类增殖站增殖放流鱼类对应放流后可能生存区域。为满足相关管理要求,监测调查区域(点位、断面)为龙开口电站对应库区(江段),具体监测区域结合龙开口电站增殖放流点位、鱼类生存区域确定。主要工作内容:收集龙开口鱼类增殖站站内运行管理资料,通过捕捞收集、信息调查和数据收集等手段,分析评估招标范围内放流鱼类的存活(含种群变化情况)、生长状况,对龙开口鱼类增殖站增殖放流效果进行跟踪监测。
本次工程服务时间为3年,从2017年7月至2020年12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省级及以上科研院所、事业单位,能够独立组织现场调查、分析,编制监测报告的能力。
3.2近5年内至少承担过1个大型水电站工程的水生生态监测(调查)、鱼类增殖站运行管理或鱼类增殖效果监测的项目。
3.3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并保证有足够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
3.4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生态类相关专业的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承担过至少一个类似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鱼类相关专业的高级及以上职称且承担过至少一个类似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共同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6无不良记录。
3.7本招标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次招标项目不允许分包,但允许投标人聘用能弥补本单位相对薄弱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线下、线上双轨运行,必须通过线下、线上两种方式报名。
4.1线下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
4.1.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6月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购买招标文件。
4.1.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1.3 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证件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留盖有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留盖有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
(4)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留盖有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三证合一不提供)。
(6)上述证件,经招标人同意,可留复印件。如投标人资格证书在开标前属于换证或办理期等情况,投标人应说明情况并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同时,应承诺承担因未办妥资格证书而引发的一切责任。
4.2线上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
4.2.1本项目也可以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4.2.5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6月1日9:00时起至2017年6月9日17:00时整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用于购买招标文件的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2.6 线上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5 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6月26日下午15 时 00 分,线下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现场当面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招标人将于2017年 6 月 26日下午15 时 00 分开标。届时各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并在招标人指定的登记册上签名。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有效证明文件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