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津港高速公路工程(西外环-临港)已由原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以《关于津港高速公路工程(西外环-临港)初步设计的审查意见》市政公路管理计【2011】748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由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以《天津市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准书》【GL2017003】批准,项目业主为天津滨海新区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25%,贷款75%,招标人为天津滨海新区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12标段(安全设施补充)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路线起讫桩号K35+259.790~K46+530,实测路线里程11.27km;全线设互通式立交2座;主线上跨分离式立交1座,支线上跨分离式立交1座,涵洞21道,停车区1处。
根据总体计划安排,本次拟对津港高速公路工程(西外环-临港)12标段(安全设施补充)施工进行招标。
2.2本次招标范围为: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主要内容包括津港立交10标段(津港高速主线、A、B、C、D四条匝道)、11标段(津港高速主线、C匝道、B匝道、E匝道、海滨高速拓宽范围、边坡修整范围)主体工程范围内标志、标线、护栏、轮廓标、隔离栅等工程。
2.3计划施工工期:
2017年6月28日~2017年9月28日,共计:92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具有1项独立完成单标段长度不小于2公里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备选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备选项目总工)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均应无行贿犯罪纪录,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3.5投标人须提交5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31日至2017年6月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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