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名称:韶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
2.招标人名称:韶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
3.项目批准部门及批准文号: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韶发改投资[2017]16号)。
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5.名称:韶关市韶关大道北(西联隧道至移山路)断面提升改造工程全过程监理。
6.范围:本工程所涉及的所有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管线综合、道路照明、通信管沟、电力管沟、燃气工程等(不含景观绿化工程)工程施工的监理工作。项目建设实施阶段全过程监理(含勘察阶段、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结算阶段和保修阶段监理)。
7.建设规模:本项目道路全长3.413千米,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管线综合、道路照明、通信管沟、电力管沟、燃气工程等内容(不含景观绿化工程)。
8.资金来源:市统筹解决。
9.实施地点:位于韶关市武江区,南起西联隧道北端出入口,北至规划移山路。
10. 监理期限:监理服务期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计,至本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且本工程结算金额经政府主管部门审定且双方的责任义务履行完毕时止。
11.估算投资: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2234.59万元,本次招标全过程监理投资估算为316.21万元。
二、投标单位须知
1.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和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2.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及条件:
标段编号: 01
标段名称:韶关市韶关大道北(西联隧道至移山路)断面提升改造工程全过程监理
2.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投标人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注册于投标人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已经担任了三个在施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职务的监理工程师,不得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职务;已经担任了一个或两个在施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职务的监理工程师,须提供已担任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书面同意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职务的意见书,否则取消其投标和中标资格。
2.3投标人拟委派担任本驻现场的监理机构人员的专业和数量须满足广东省建设厅粤建(2002)97号文的要求(投标人拟委派担任本驻现场的监理机构人员的数量不得少于8人)。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应满足本工程“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表(最低要求)”。
2.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文规定,广东省以外的外地企业还需提供在广东省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的登记信息情况打印件。且企业的主要配备人员(指拟委派担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为“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中人员。
3.报名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委托人、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准时参加本工程开标会(总监理工程师可以作为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若由于投标人原因,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委托人、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的,或未当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的,作自动放弃投标权处理。
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和资料费。
标段编号:01
韶关市韶关大道北(西联隧道至移山路)断面提升改造工程全过程监理标书文件每套售价500.0元,售后不退。
5.在规定的截标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重新组织招标。
6.本招标公告内容可同时在以下网址或报纸查询:①韶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dlztb.com)、⑤民营经济报。
三、报名须知
1.本项目在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中实行网上报名电子投标方式招标,不再设投标单位实名报名环节。首次参与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的投标单位在网上报名前,必须持企业相关资料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大厅申领企业CA、办理企业入库事宜(详情请查阅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www.dlztb.com/ 【通知公告】《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企业办理CA及企业入库公告》,以及【办事指南】/【资料下载】项中下载《韶关建设工程投标企业网上注册及申请变更操作指南》)。
2.投标单位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截止报名时间可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dlztb.com/)进行报名。
3.投标保证金:
标段编号: 01
韶关市韶关大道北(西联隧道至移山路)断面提升改造工程全过程监理: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0.00元,到帐截至时间:2017年6月26日上午7时30分。
有关说明:
3.1投标企业在报名后并在缴交项目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资金到达所获取的银行子帐号时间为准)于系统中申请缴交项目保证金,并打印缴纳投标项目保证金通知书,从投标企业注册的基本账户将年度保证金金额转账到投标项目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项目保证金子账号。非投标企业注册的基本帐户缴纳投标保证金无效。
3.2未中标投标企业的项目保证金退还,按法定的评标结果、中标结果公示结束或异议处理结束后三天内分批退还至原转出银行帐号;中标投标企业的项目保证金,系统在收到招标人与中标投标企业所签合同后三天内退还原转出银行帐号。
3.3温馨提醒:投标企业请勿采用EFT系统(eleronic funds transfer system即电子支付又称电子资金转帐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网上报名系统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责任。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已经在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中报名的投标人可直接在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
5.各投标单位必须在规定的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完整上传完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逾期系统会拒绝上传;并在规定的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间内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逾期未送达或纸质招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成功上传电子版并且招标人受理了纸质投标文件方为投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