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272017050188 建筑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兴隆台区电力线杆改迁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盘锦市兴隆台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兴隆台区电力线杆改迁工程项目的批复,兴发改发【2017】1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盘锦市兴隆台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工程建设资金来源:区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兴隆台区电力线杆改迁工程项目-四季公园和体育公园电力线杆改迁及入地工程项目(具体招标内容)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的建设地点:盘锦市兴隆台区。
2.2工程规模及招标范围:四季公园包括敷设10KV电力电缆825米,新建电缆工作井8个,钢管杆1基;体育公园包括10KV庄林线工程1号-7号线路入地工程,敷设10KV电力电缆455米,新建电缆工作井6个,(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项目合同估算价为:489.8万元。
2.4工期要求:2017年 7月 3日开工至 2017年9月 3日竣工,计划工期63天(具体以签订施工合同为准)。
2.5项目标段划分:共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 (含二级)以上资格,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1、投标单位在开标前需提供本企业注册所在地的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5 月31日至 2017年6月 4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