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金水区市民公共文化服务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郑州金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郑州金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国内对该项目的桩基检测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金水区市民公共文化服务活动中心建设项目桩基检测。
2.2 项目地点:长安路以东,洛阳路以西,三全路以北,柳林路以南;
2.3 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项目工程的CFG桩基检测及及地下车库锚杆检测,具体包括单桩载荷试验检测、复合地基载荷试验检测、桩身质量检测、地下车库锚杆检测。
2.4 质量目标:达到国家规定“合格”标准,出具的检测报告应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规范标准要求;
2.5 安全要求:招标范围及内容的项目要求安全零事故。
2.6 合同估算价:50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单位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项)或岩土工程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机构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证书附表计量认证范围应包含桩基检测等内容),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备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3.4业绩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2014年以来具有类似桩基检测业绩。
3.5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实际营业年限不足三年者,以实际营业年限为准)。
3.6 信誉要求:(1)针对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向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提交查询结果,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以公告发布时间之后开具的为准);(2)最近三年内(2014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出现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等问题【提供承诺函】。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6月01日至2017年06月0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