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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塘镇温涌东路市政工程(西宁路至沿江路)、新塘镇新甘湾规划一路东段(光华路至茅山大道)道路工程、新塘镇站前路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1 项目概况 1.1.1 工程名称:新塘镇温涌东路市政工程(西宁路至沿江路)、新塘镇新甘湾规划一路东段(光华路至茅山大道)道路工程、新塘镇站前路改造工程设计。 1.1.2 工程位置:增城区新塘镇。 1.1.3 设计范围:本工程位于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其中①新塘镇温涌东路市政工程(西宁路至沿江路)项目位于新塘镇温涌东路,起点温涌路与西宁路交叉口,终点温涌路与沿江路交叉口;项目实施道路建设工程,按城市次干道标准建设,全长1055m,红线宽25m,双向4车道,设计车速40km/h。建设水泥混凝土道路,配套交通、给排水、照明、绿化工程等。②新塘镇新甘湾规划一路东段(光华路至茅山大道)道路工程项目位于新塘镇,起点光华路,终点茅山大道;项目实施道路建设工程,按城市次干路标准建设,道路全长477m,道路红线宽24m,双向4车道,设计速度30km/h。建设沥青混凝土道路,配套给排水、照明、交通、绿化等工程。③新塘镇站前路改造工程项目位于新塘镇站前路(起点荔新大道,终点石新公路);按城市次干路标准对站前路实施改造,道路全长1000m,道路红线宽35 m,双向6车道,设计速度40km/h。建设沥青混凝土道路,配套给排水、照明、交通、绿化等工程。 1.1.4 专业内容:█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 █给水工程、█照明工程、□公共交通工程、□城镇燃气工程、 □热力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电力管沟工程。 1.1.5 项目批准文件:增发改投[2017]242号、增发改投[2017]249号、增发改投[2017]251号 1.1.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1.7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为6925.27万元,其中建安费约5623.93万元(含新塘镇温涌东路市政工程(西宁路至沿江路)项目总投资2920.36万元,建安费约2357.49万元;新塘镇新甘湾规划一路东段(光华路至茅山大道)道路工程项目总投资1653.33万元,建安费约1379.87万元;新塘镇站前路改造工程总投资2351.58万元,建安费约1886.57万元)。 1.1.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相关规定及设计要求。 1.1.9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报建及施工图设计、█编制概算、现场指导与监督、█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等。 1.1.10前期服务机构名称(项目建议书): / 。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排水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1.2.4 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本市已建立诚信档案,并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档案信息。 1.2.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专业或路桥或道路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从事市政、道路或路桥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资格或以上。 1.2.6 申请人委派的专业负责人需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者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2.7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8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需要/■不需要): 投标申请人自 年 月 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9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需要/■不需要): 项目负责人自 年 月 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10 关于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应以 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1.3 投标报名 1.3.1 报名时间为2017年6月12日至2017年6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30 时至 11:30 时,下午14:30 时至 16:30时(北京时间),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增城区荔城街增城大道2号金河湾3栋108)指定窗口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3.1.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一份,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 1.3.1.2项目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证书(未实行注册制度的专业可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代替)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 1.3.1.3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1、2、3)一式三份。 1.3.1.4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份,表格可从www.dlztb.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6.3 投标报名费人民币 100 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 1.6.4 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 元,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据。 1.6.5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 异议受理
1.8 招标代理机构 1.8.1 名称: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8.2 邮政编码、地址:510620、广州市天河北路663号4栋2楼平台9层 1.8.3 联系人:朱工 1.8.4
1.9 交易服务机构 1.9.1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 1.9.2 邮政编码、地址:511340 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增城大道2号金河湾3栋108 1.9.3
1.10 招标管理机构 1.10.1 名称:广州市增城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0.2 邮政编码、地址:511340 广州市增城区挂绿路12号 1.1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