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平利县财政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平利县2017-2018年度县级单位办公家具用具协议供货供应商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
平利县2017-2018年度县级单位办公家具用具协议供货供应商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PLZFCG2017001
三、采购人名称:平利县财政局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1、项目用途:用于2017-2018年度县级单位办公家具用具协议供货供应商采购
2、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投标供应商须是在平利县城区内,具有履行本项目的能力及场地设施;
4、具有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购买标书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磋商文件发放:
1、发放时间: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6月7日(08:00-11:30,14:00-17:30时)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