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为铠装电缆集中、招标编号:0613-176023111786 ,招标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一、招标范围
1.2本项目中标人数量及份额:若有效投标人大于等于4个,则取2个中标人,分别获得70%和30%的中标份额;若有效投标人小于等于3个,则取1个中标人,获得100%的中标份额。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包段 产品名称 产品单位 需求数量
包1 通信用电力电缆(非标产品) 米 200000.00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营业范围,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验的企业,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金以营业执照为准,如企业注册资金为外币,以开标当日中国银行总行首次发布的外币对人民币的现汇卖出价转换成人民币,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及财务证明。
2.2投标人须提供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证书均应在有效期范围内,且认证范围应包含与本次报名产品功能相同的相关产品信息。
2.3投标人须具备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能力,并提供相应的具有CMA、CNAS或CAL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2.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2014年以来成功应用案例(合同金额100万元以上),需提供合同文本复印件为证。
2.5投标人须在上海有或承诺在中标后30个自然日内建立稳定的技术服务团队和固定的办公场所,并可以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服务。
2.6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7遵守国家法律,具备良好商业信誉,最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行为及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无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财产无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等情况。
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及转、分包。
2.9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06月01日18时00分至 2017年06月06日19时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