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2017年临高县博厚镇博北村委会儒堂村乡村道路工程等6项以工代赈工程已由临高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临发改〔2017〕21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临高县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临高县项目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新建6条乡村道路,其中临高县博厚镇博北村委会儒堂村乡村道路工程,新建道路全长2.403公里;临高县博厚镇道灶村委会乡村道路工程:新建道路全长2.68公里;临高县博厚镇五尧村委会龙浪村乡村道路工程,新建道路全长1.6306公里;临高县临城镇邦浪村委会邦浪下村乡村道路工程,新建道路全长1.898公里;临高县临城镇美梅村委会美梅村乡村道路工程,新建道路全长4.013公里;临高县博厚镇加六村委会尧科村乡村道路工程,新建道路全长3.723公里。
2.2 监理服务期:各施工标段计划工期+保修期。
2.3 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须为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投标单位须提供经当地(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后出具的关于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任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证明(须在有效期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6月1日至2017年6月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