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为天津城市道路管网配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直接管道项目,包括自来水工程、燃气工程、排水工程、中水工程监理入围单位招标,建设资金为银行贷款及财政配套资金。受天津城市道路管网配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017-2019年度天津城市道路管网配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直接管道自来水工程、燃气工程、排水工程、中水工程等专业的监理入围招标。本次招标的监理工程是为开发商及我市公建项目配套工程,需与各配套项目建筑红线内小配套管线和红线外已有运行管线相接工程。为保证投标单位择优选取,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审法在投标单位中择优选取1家入围监理单位,评标委员会拥有最终确定入围单位的决定权。招标人如因政策原因导致招标终止,将不予退还相关报名及招标文件费用。
2.2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
2.3工期要求:2017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2年)
2.4工程质量要求:满足天津市相关规定及招标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资质要求: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城市道路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燃气热力工程)甲级,资格: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安全总监各1名,均为本单位职工,安全总监可由总监驻场代表兼任;若总监兼任驻场代表应单独配备安全总监一名。4、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有效期内的“进津建筑业企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备案证书”。5、总监驻场代表、安全总监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有效期内的
“进津建筑业企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备案证书”。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安全总监应具有由投标单位出具的安全总监任命书。6、总监及总监驻场代表专业均应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且均应具备有投标资格的IC卡。7、外地监理企业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或“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天津市西青区丽江道增1号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8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