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DQZB2017-032
1.招标条件
长岭县太平川镇风水村宝风路边沟排水工程已由长岭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批文编号为长发改发【2017】74号,招标人为长岭县太平川镇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岭县太平川镇风水村宝风路边沟排水工程。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边沟总长为11.41km。边沟底宽均为60cm,高度50cm,上顶宽80cm。(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招标范围:对以上工程进行施工招标。
2.4 建设地点:太平川镇风水村(从106省道下道一直到东风水屯)。
2.5 投 资 额:151.81万元。
2.6 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07月01日 ;
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10月31日 ;
计 划 工 期 :123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地方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4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已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近三年(2014年—2016年)有类似工程项目业绩至少一项,应无在建工程。
3.5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2016年)有类似工程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3.6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不亏损财务审计报告。
3.7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
3.9外埠投标人应按吉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入吉投标备案手续(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10投标人应按《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规定,提供检察-院出具的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6月02日至2017年06月0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5:00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