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委托,对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物业秩序维护及停车场服务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物业秩序维护及停车场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0615-174117070369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物业秩序维护及停车场服务项目
包号 采购目录 简要技术要求 预算(万元)
第1包 其他服务 物业秩序维护及停车场服务 1,500
三、项目预算
1500.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经营范围中包括存车服务或近似营业范围。 2.投标人是?物业服务企业一级或以上资质;或者?具备《保安服务许可证》的专业保安公司。外埠来津从事专业保安公司和物业管理服务活动的企业,需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到天津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或到天津市公-安机关备案,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备案承诺书(见附件8)。 3.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投标人正式员工(须提供社保记录否则无效),需持有?天津市物业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天津市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岗位证书》或者?《保安职业经理人》证书。 4.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最近连续两年(2015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过的财务报告(含报表),且连续盈利;(如因投标人审计制度原因无法提供2016年的审计报告,投标人须出具情况说明,并提供2016年的财务报表并盖章。视为有效) 5. 投标人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投标人。 6、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被行政处罚且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原件); 8、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 9、投标人所配秩序维护服务人员均为本单位人员,并且在中标后上齐各种保险(包括意外伤害险),需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承诺(投标人自行编制)中标后在秩序维护服务管理过程中发生的任何问题(包括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中标单位一方承担,与采购方无关的书面承诺书(投标人自行编制)。 10、投标人须提供“真诚投标承诺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1、其它要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7-06-01 到 2017-06-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