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名称:区城市管理局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2、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具有2014年4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与本项目相关的业绩。3、项目总负责人(首席设计师)要求具备高级职称及以上资格,并实际负责本项目相关服务。4、供应商应提供2016年1月1日至今任意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5、供应商应提供由审计事务所出具的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6、供应商开标时需递交电子版(光盘)项目初步规划方案,方案为PPT格式,在评标时需现场演示项目初步规划方案。(演示时间10-15分钟) 凡有意向且符合上述要求的供应商须持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证件复印件一套到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以上三项,对于已执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2)银行开户许可证;(3)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4)2014年4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与本项目相关的业绩1份(合同及中标通知书);(5)工商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留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只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时刻说明: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