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石油西北化工销售公司委托,对“中国石油西北化工销售公司集装箱到站承运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 项目编号:GSZJ-ZCFW-170531
2.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西北化工销售公司集装箱到站承运服务采购项目
4. 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标段:
起运点:中国石油兰州石化公司兰港公司库房;
集装箱发运站:兰州北站;
集装箱发运到达站点及配送地址(见下表)
品名 起运点 到站 配送地址 最高限价
(元/吨)
聚丙烯 兰州石化公司兰港公司库房 小塘西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小塘西铁路货场 589
常平 东莞市樟木头镇石新社区笔架山路珠江桥旁 624
汕头北 汕头市中山路164号 618
二标段:
起运点:兰港公司库房;
集装箱发运站:兰州北站;
集装箱发运到达站点及配送地址(见下表)
品名 起运点 到站 配送地址 最高限价(元/吨)
聚丙烯 兰港石化库房 南宁南 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沙井大道96号 567
中谊村 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区昆阳镇灰厂村中谊村火车站 529
霞凝 天格库地址:长沙市北路1050号 486
马尾 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港口路36号 588
5. 预算金额:
一标段:人民币约145万元
二标段:人民币约183万元
(预估金额以2017年1-5月份实际发生费用估算,具体金额以服务期内实际发生运量计算)
6.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6.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应包扩铁路运输服务或运输服务项目)、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三证合一须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
6.2投标人公司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
6.3投标人必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11%运输类增值税票;
6.4投标人有集装箱运输能力和经验(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执行“门到门”运输模式,费用执行“门到门”一口价,报价单需逐项列清费用明细。
具备24小时作业能力(主要指集装箱运输车辆具备24小时运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