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湖南省烟草公司永州市公司江华分公司的委托就湖南省烟草公司永州市公司江华分公司2017年烤烟运输和2018年度肥料等烟用物资运输业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前来参与竞标。
一、招标条件:
本烤烟运输和肥料等烟用物资运输业务外包项目相关招标资料已经完成,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湖南省烟草公司永州市公司江华分公司2017年烤烟运输和2018年度肥料等烟用物资运输业务外包项目
2.2 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2.3 运输线路:
2.3.1烟叶运输
线路1:江华各烟叶收购点—永州市烟叶中心仓库(如发生线路变更,运输费由双方另行协商), 其烟叶运输业务为烟叶长途运输业务,2017年运季烟叶概算运量5500吨,至永州市烟叶中心仓库运输里程按各烟叶收购点至沱江实际里程加上218公里之和计算。
线路2:江华各烟叶收购点—江华烟叶分部,其烟叶运输业务为烟叶短途运输业务,2017年运季烟叶概算运量5500吨;
线路3:江华烟叶分部—永州市烟叶中心仓库(如发生线路变更,运输费由双方另行协商), 其烟叶运输业务为烟叶长途运输业务,2017年运季烟叶概算运量5500吨,至永州市烟叶中心仓库运输里程按218公里计算。
注:表中所列明线路1、线路2和线路3同为2017年烟叶运输。中标后,根据道路实际情况,由招标方确定具体运输路线。表中概算运量仅为投标参考。
2.3.2 肥料等烟用物资运输
线路1:肥料运输约8000吨,江华火车货运站至各烟草站、江华火车货运站至县仓库。
线路2:县仓库至各烟草站、各烟草站至各烟草站。
2.4运输时间: 本项目要求自2017年7月24日起至2018年7月25日止。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3.1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供应商需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承运单位必备资质条件:必须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一般纳税人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熟悉运输管理业务。
(二)供应商必须准备充足的运输车辆(7米以上货箱、20吨以上运力运输车辆不低于16台),确保招标人调运高峰期运输不受影响。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申请报名须提供的相关资料:
报名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一般纳税人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道路运输许可证;
2、投标单位出具的单位介绍证明;
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
以上报名资料验原件并留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原始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如以上原件正在年检,则必须提供年检单位出具的有效盖章证明原件,否则不予认可。如上述证件及资料提供不全或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要求、超过报名时间的,不予受理。(开标时必须提供以上证书原件查验)
五、请于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6月7日(节假日休息 ),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