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
陈南初级中学
教学楼加固及附属工程
招标公告(电子招标)
一、招标条件
为改善办学条件,依据射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射发改审【2017】69号文件精神,实施射阳县陈南初级中学教学楼加固及附属工程,工程资金来源为多渠道筹集。根据工程招投标有关规定,组织该项工程公开招标,择优确定该项工程施工承包人。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资格等级及范围: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等级或者具备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格和等级: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的职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4、其他要求:
4.1市外房屋建筑类和市政基础设施类施工企业投标时需提供《市外建筑业企业单项工程项目核验通知书》或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发放的《盐城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详见盐城市城乡建设局网站,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项目核验通知书》或《信用手册》
中体现。
4.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3业绩要求:无。
4.4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4.5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4.5.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4.5.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4.5.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除外。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4.6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提供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6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提供以上人员2016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4.7本工程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4.8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4.9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4.10施工企业不得出借资质投标;不得转包、挂靠、非法分包施工。
4.10.1招投标期间被发现并被证实出借资质投标、串标围标、弄虚作假、买标卖标、恶意投诉,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其行为将立即被上网公示,报行政监管机构查处,没收投标保证金并追诉其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4.10.2中标后或合同签订后或施工期间被发现并被证实转包、挂靠、非法分包施工,将被清除出施工现场,其行为将立即被上网公示,除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外,报行政监管机构查处,追诉其给招标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4.11根据射阳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射办发[2010]42号“关于在招投标过程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投标报名人应出具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华东六省一市投标人亦可直接到射阳县检察-院查询并出据),无行贿记录者方可参加投标报名。
四、付款
7、按上述进度付款,无利息补偿。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2.7万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3、投标保证金交纳
六、资格审查
本项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编辑:chincom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