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本为闽清县交通运输“十三五”规划交通重点建设项目 (县道类)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服务已由上级部门根据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闽清县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名称:闽清县交通运输“十三五”规划交通重点建设项目 (县道类)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服务
2.项目概况
2.1项目规模:项目估算总投资约83552万元;
2.3招标内容及范围:本项目包括9条县道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分别为:X120坂金线宝新至池园段改建工程、X120坂东线坂西至限头段公路改建工程、X128坂白线坂东楼下至林田段公路改建工程、X126省城线省璜山边至永泰麟阳段公路改建工程、X123东廷线东桥至下祝段公路改建工程、X121雄白线白樟段白云山至横五线公路改建工程、X125白盖线上莲乡至池园镇(潘亭村)公路工程、闽清县X122上佳线后佳至卑溪公路改建工程、X127坂东线省璜至谷洋段公路改建工程。
2.4编制时限要求:自签订本项目合同之日起,招标人提供完整资料后,每条县道应在30个日历日内完成以下工作:完成编制符合招标文件质量要求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提交并通过专家评审,按照专家审核意见修改报告,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提交送审稿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2.5质量要求:应符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和相关部门的要求,评估资料齐全,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且一次性通过审查和备案。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须具有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核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甲级资质;
3.3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至少具有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岩土工程等相关专业之一的高级技术职称,且为投标人所在单位正式职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7年6月01日至2017年6月0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