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Z71036GC0431-0027
一.招标条件
“东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部分设施维修改造工程”项目业主为东北师范大学,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东北师范大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东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部分设施维修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部分设施维修改造工程;
2.2 招标范围:原走廊吊棚拆除、更换;灯具安装;卫生间设施拆除、改造;洁具安装;原房间门拆除、更换;其他零星维修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招标规模:142.20万元,其中暂列金额11万元,列入投标报价;
2.4 工程建设地点:东北师大本部校区(人民大街5268号);
2.5计划工期: 2017年7月15日—2017年8月15日,工期31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甲方将按照GB5030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GB502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相关规定验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装饰装修二级及以上的企业资质,近三年至少有一项业绩,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次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吉建招【2015】4号、6号文件的规定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
3.2 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拒绝已被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3.5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7外省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06 月02 日至 2017 年 06 月 0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至_11:00 时,下午_14:00 时至 16:00_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