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长葛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项目已由长葛市政府同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中国共产党长葛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长交建[2017]GZ043号;
2.2项目名称:长葛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项目;
2.3建设地点:长葛市;
2.4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室内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及多媒体工程。
2.5招标控制价:1591329.32元(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4239.27元);
2.6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7招标范围:本工程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补充文件(如有)、答疑纪要等列明的所有建设内容;
2.8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良好的社会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需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和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工程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3投标单位具有能独立完成装饰装修、布展脚本大纲策划撰写、版面创意设计布展、多媒体软件视频及技术实施、场景制作、雕塑创意制作等综合能力;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挂靠及违法分包;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四、投标报名
4.1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 1日至 2017年 6月 7 日内进行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