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葛洲坝电站机组先后已经投入运行30余年,因机组设备、部件老化,为提高设备运行安全可靠性,恢复机组机械性能,提高出力,招标人决定从2012年开始分批实施机组更新改造增容工作,计划2022年完成全部125MW机组改造任务。2017-2022年度葛洲坝电站6台机组发电机更新改造增容部分项目施工包括:葛洲坝电站4号、7号、11号、13号、20号和21号机组发电机更新改造增容施工。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分为两个标段,各标段招标范围如下:
标段一:葛洲坝电站13号、20号、21号和11号机组发电机更新改造增容施工。
根据葛洲坝电站机组更新改造增容滚动计划,标段一分为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计划于2017-2018、2018-2019、2019-2020年度岁修中分别对葛洲坝大江21号、13号、20号机组实施发电机更新改造增容项目;
第二部分计划于2020-2021年度岁修中对葛洲坝大江11号机组实施发电机更新改造增容项目。
标段二:葛洲坝电站4号、7号机组发电机更新改造增容施工。
根据葛洲坝电站机组更新改造增容滚动计划,于2017-2018、2018-2019年度岁修中分别对葛洲坝二江4号、7号机组发电机及附属设备换型改造。
以上各标段的具体工作内容见工程量清单。
投标人可以对上述2个标段同时投标,也可选择其中任意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2.3 工期
改造施工时间根据长江来水情况确定,一般安排在9月中旬至次年5月下旬之间,每台机具体停机开工时间以电网批准时间为准。
单台机施工工期为200天,其中包含三段控制性工期:1、调速系统撤压完毕至调速系统具备升压条件工期为180天;2、十字钢平台吊入到定子安装完成后十字钢平台吊出工期为120天;3、首根定位筋挂装到定位筋托块焊接完成具备验收条件工期为23天。如因设备到货质量问题或设备未按期到货造成工期延误,经发包方确认并认可后,此延误工期不计入控制性工期。
以上工期计划适用于两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以下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同时具备:
(1)资质条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财务要求:2014~2015年财务无连续亏损。
(3)业绩要求(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独立承担过转轮公称直径8m及以上轴流转桨式水轮机的安装并且该机组已投运;
②独立承担过单机容量150MW及以上水轮发电机组的安装并且该机组已投运。
(4)项目经理要求:在水电站单机容量150MW及以上机组安装或单机容量100MW及以上发电机改造施工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投标限制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6)其他要求: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投标人具有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北京时间2017年6月3日8时至2017年6月9日24时。
4.2 招标文件售价为:每个标段每份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