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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2017年重点道路绿化景观建设工程施工监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05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白云区2017年重点道路绿化景观建设工程施工监理 批复文号穗发改〔2017〕277号批复单位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人广州
  项目名称  白云区2017年重点道路绿化景观建设工程施工监理
  批复文号  穗发改〔2017〕277号
  批复单位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招标人  广州市白云区城市管理局
  项目所在地区  广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类型  监理
  公告内容

白云区2017年重点道路绿化景观建设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根据穗发改〔2017277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市白云区城市管理局现对白云区2017年重点道路绿化景观建设工程 进行施工监理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白云区2017年重点道路绿化景观建设工程施工监理

二、招标

投诉

三、建设地点:黄石东路(白云大道北-机场路)、同泰路(松园宾馆以南-广州大道北)、广州大道北(怡新路-华快同和口)。

四、工程概算投资额:项目总投资242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068万元(最终的规模和工作内容以相关部门批复为准)。

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监理范围、招标控制价:

1、标段划分:本工程划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本项目对三条道路的中央绿化带、行道树绿带、路侧绿带及重要节点绿化进行改造提升,总建设长度约8800米,总建设面积为79530平方米。其中黄石东路(白云大道北-机场路)长约2.5千米,面积约32130平方米;同泰路(松园宾馆以南-广州大道北)长约2.3千米,面积约12400平方米;广州大道北(怡新路-华快同和口)长约4千米,面积约35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42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068万元。

3、监理范围:1)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从中标通知书下达之日开始至施工项目全部完工并完成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工程备案为止;(2)质保阶段监理服务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管理完成之日起并完成保修期服务为止。(3)竣工结算期:按监理合同要求

4、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人民币44.58万元。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7年65 日至 2017 年69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2017年6 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2017年6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上午:09:30-11:30,下午:14:00-16:00。

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接受投标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售招标文件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备标时间不少于20天。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5、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7、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中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被授权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对);

2、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dlztb.cn/)下载

十一、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白云区城市管理局,异议受理

十四、本公告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及民营经济报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五、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   标  人:广州市白云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

日      期:2017年5月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广州市白云区城市管理局及广州市云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相关附件招标公告.doc
  发布人  广州市云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7-06-05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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