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一八八团温室大棚建设项目由十师(农业)备[2016]21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一八八团,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一八八团,建设资金为团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新疆谊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屯市分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 1 项目名称:一八八团温室大棚建设项目;
2. 2 建设地点:一八八团;
2. 3 建设规模:100座温室大棚及配套设施建设,建设面积81168平方米;
2. 4 工程投资:详见招标文件;
2. 5 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设计标段;
2. 6 勘察周期:详见招标文件。
2. 7 招标范围:本建设项目的施工图设计以及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配合招标人解决现场设计遗留的问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农林行业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 2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报名按数量有限制执行(控制在15家以内,超过15家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实行资格预审);
3.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 1 并于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4时00分,下午16时00分至19时30分(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