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定安县新竹镇中心小学A、B两栋综合楼项目由定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定发改审批〔2017〕7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定安县教育局,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 %;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1标段:定安县新竹镇中心小学A栋综合楼项目;第2标段:定安县新竹镇中心小学B栋综合楼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定安县新竹镇中心小学内。
2.2、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包含2个子项目,拟建设2栋综合楼,其中:A栋综合楼为5层,总建筑面积为1186.36㎡;B栋综合楼为5层,总建筑面积1186.36㎡,以及建设相应的建筑给排水、电气、消防等工程。
注:本项目第1标段:定安县新竹镇中心小学A栋综合楼项目;第2标段:定安县新竹镇中心小学B栋综合楼项目;共2个标段,每个投标单位能报1个标段。
2.3、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土建、安装及配套工程施工(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投标人应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提供网站截图证明),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第1标段:定安县新竹镇中心小学A栋综合楼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第2标段:定安县新竹镇中心小学B栋综合楼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能严格遵守施工管理的相关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6-2 08:30:00 至2017-6-8 17:3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