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R1108-JC-2017-25
一、招标条件
我公司承建的凯里未来城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贵州高投东南置业有限公司。根据项目工程进度安排,所需商品混凝土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2.4本次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和要求。
三、项目概况
凯里未来城工程项目概况:
我项目为凯里“未来城”一期房建项目五标段(E地块),项目位于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凯里市棉纺厂改造片区。建设单位为贵州高投东南置业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是贵州遵义市建工监理有限公司。总建筑面积为26.94万㎡,共十二栋高层,地下三层,地上23-28层,总造价为4.6亿。现因建设单位拆迁问题,项目现阶段筹划建设4栋主体及装饰装修。
四、招标范围及各包件数量
具体招标采购的物资及各包件数量详见附表。
序号 包件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备注
1 SH01 商品混凝土 详见招标文件 立方米 14471.08
数量仅作招标的初步依据,实际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招标物资生产能力和供货经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2)投标物资的生产企业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体系认证证书;其产品近两年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投标物资具有近两年内供货证明(中标通知书或供应合同)和良好运行业绩证明。(3)投标人应提供近两年度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4)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5)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7)投标物资须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和3C认证。(8)商砼生产企业注册资金1000万及以上。(9)结算时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招标安排:
1.招标公告
2017年6月5日-2017年6月9日。
2.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答疑: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后,若有需澄清的问题,必须以书面形式签字盖章后交给招标人,招标人给予答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感兴趣的投标人于2017年6月5日-2017年6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