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国华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现场保洁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人为陕西国华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ZB170302332。
本项目招标内容:国华锦能生产现场保洁服务,包括#1、#2、#3、#4机组以及化学、除灰、脱硫、脱硝、尿素制备、燃料、升压站、SVC站、生产区域道路等公用系统生产区域范围内的有关设备、设施保洁工作。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文件。
项目总工期(项目服务期):合同签订后36个月(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000(含)万元,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与劳务服务相关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2014年至2016年应至少完成在同一电厂(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 生产现场保洁服务连续三年的业绩,提供业绩的合同和业主履约证明复印件。
3.2投标人在2014年至今年经营信誉良好,没有负面纪录、不良社会报道及法律纠纷;合同履行期间无自身原因导致合同终止或无法履行的情况,无合同违约诉讼败诉事件发生,在锦能公司、国华公司及其它企业无不诚信事件;
3.3不接受国华公司“黑名单”数据库内承包商投标;不接受神华集团公司承包商负面清单数据库内承包商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6月6日(公休及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