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2017-GXPC-C04-167
一、招标条件
本工程建设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手续,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石化分公司(以下称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此次投标。
二、基本情况
2.1名称: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安全隐患治理项目危险废物中转场废催化剂暂存库施工合同。
2.2项目概况:催化装置不定期卸出废催化剂,每次卸剂在数量较大,由于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距离远,无法立即转移,堆放现场不符合环保法律要求,急需新建一废催化剂暂存库。在污水处理场北侧竹桃路以北的预留地内,已建有一个露天的、面积为1500平方米的一般固体废物中转场,主要临时堆放检修产生的固体废物。
2.3招标范围: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安全隐患治理项目危险废物中转场废催化剂暂存库施工合同。对固废中转场部分场地进行改造,建设一个长48米,宽12米,高4.5米的废催化剂暂存库,主要存放催化装置产生的废催化剂。现已完成图纸设计。
2.4实施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州港经济开发区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厂区内。
2.5计划工期: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通知入场后60个日历天。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7计价方式:固定总价包干。
2.8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是依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格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格。在人员、施工机械和设备、技术水平、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人员资格要求:
⑴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本项目管理能力,从事相关工作5年及以上,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⑵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具有有效的操作证。
⑶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业绩要求:近3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1项,工程业绩合格。
3.4财务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财务审计合格,无违法记录,无违规事件。提供加盖公章的2014年至2016年(或2013年至2015年)经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
3.5 HSE要求: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未发生一般A级以上安全责任事故。
3.6其他要求:
3.6.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2中标人不得将承包业务进行分包转包。
3.6.3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 2017 年 6 月 1 日至2017 年 6 月 5 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