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0730-176022NM0093[ZHZB-2017-34]
二、招标条件
乌海电业局2017年物资仓储中心临时供电工程施工已由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海电业局批准,招标人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海电业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的投标人踊跃参加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乌海电业局2017年物资仓储中心临时供电工程施工;
2.招标范围:小型基建工程;详见施工一览表 【附件一】。
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4.资金来源: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自有资金(已落实)
5.建设地点:乌海市
6.工期:签订合同后30天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专用):详见施工一览表【附件一】
投标人资格要求(通用):如下: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须具备相应项目的履约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且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须为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企业如有信息变更,需有工商局变更说明。所投工程和货物应为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明确注明的类别。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以上法人或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工程或货物的投标。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
5.近三年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建设中无履约劣迹(指未进入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履约黑名单的厂商)。
6.未被政府行政管理机构、机关、法人及公司等实施市场禁入的投标人。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投标的单位均可参加。
五、投标报名及领取采购文件时间及售价
1.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2017年06月02日至2017年06月08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